□張雪方
  2013年3月,響應重慶高院“一線磨礪計劃”關於選派高、中級法院骨幹到基層掛職鍛煉的號召,我到武隆縣人民法院掛職鍛煉的正式通知。此後一年,我跟隨當地法官爬坡上坎辦案的腳步,一路見聞、一路收穫:原來司法也要入鄉隨俗。
  武隆法院地處武陵山區,民風淳樸,但生活環境艱苦,老百姓法律意識不強,認為惹上官司是晦氣事兒,就算是成為一般民事訴訟的“被告”,也是不能接受的。
  一次跟第一法庭負責文書送達工作的老黃一同下鄉辦案。這位還有幾個月就要退休、在老百姓身邊工作了一輩子的老同志跟我邊走邊聊。
  “你不能一上去就跟人一本正經地說‘我是法院工作人員,今天是來向你送達傳票的。’”老黃的話很朴實,“那樣突兀誰能接受?我一般先跟他抽支旱煙,再聊聊今年的田土收成,接下來的事就好辦多了。”
  這一番話,讓我這個從家門到校門再到院門的“三門”法官仿佛見到了另一番天地。是啊,老百姓聽不懂艱澀難懂的法律術語,就要用他們的語言予以轉化,法官的做事方式也要與他們契合才能得到他們的認同。
  第三法庭的庭長老劉是土生土長的武隆人,又扎根於派出法庭工作近30年。一次旁聽他審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讓我見識了他的功力。
  圍繞原告交通費損失的計算,從當事人居住的村社到法庭駐地鴨江鎮要多少錢,從鴨江鎮到武隆縣城或者涪陵區要多少錢,老劉隨口報出、信手拈來。
  我很佩服,也很感慨:隨著越來越多的大學生異地就業,年輕的法官們對轄區社情民意、民俗風情都很陌生,辦案中如何能提高審判質效?恐怕只有多花時間深入瞭解,儘快入鄉隨俗,才能辦好老百姓的案子。
  2013年8月,接龍鄉近100農戶因和轉包人就退耕還林款分配未能協調一致,在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同時先後到縣委、縣政府集體上訪。這類糾紛在基層法院是多見的,而僅憑法院一家之力又是無法徹底化解的。
  受理這批案件的第一法庭在委托接龍鄉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的同時,發揮人民法院指導人民調解的職能優勢,多次組織接龍鄉黨委、政府、縣檢察院、縣林業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和縣調解委員會的精幹力量共同處理。
  其間,法官和人民調解員先後5次深入現場進行實地勘察,深入走訪知情群眾和幹部40餘人次,先後4次召開協調會,查閱大量材料,最終在釐清糾紛事實、平等保護雙方權益的基礎上促使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一場可能造成社會不穩定的風暴就這樣平息了,留給我的則是深深的思索:糾紛化解的力量,也需要根據具體需要而整合,因地制宜、入鄉隨俗的辦案方式是適應現在的糾紛化解所需要的。
  (作者單位: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
  (原標題:爬坡上坎的辦案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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